你以为的“没动手”,实则是“共同犯”!
2026-07-29 10:35:45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左爽 | 作者: | 点击量:5461         

近日,宁远县公安局东溪派出所快速破获一起盗窃车内财物案,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。

7月21日,东溪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,其停放在某酒店停车场的车内财物被盗。民警迅速赶赴现场,通过调取监控视频、走访摸排,很快锁定3名嫌疑人踪迹,并发现其驾驶一辆白色轿车逃往冷水滩。民警立即组织追捕,成功将3人全部抓获归案。

​经审讯,3人因手头拮据,事先合谋并购买作案工具、租用车辆,其中两名成年嫌疑人特意安排另一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拉车门盗窃,以为自己“只是开车接送,并未动手盗窃”,试图以此逃避罪责。然而,法律不会给“隐形黑手”留有任何逃避空间,其行为已形成明确的分工协作关系,依法构成盗窃罪的共犯。目前,3名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
值得警惕的是,此案件中,犯罪嫌疑人利用未成年人认知能力尚不成熟、自我保护意识较弱的特点,以“未成年人处罚轻”“只是小事”等话术进行引诱、教唆,让未成年人充当犯罪“工具人”,自己则企图躲在背后规避法律严惩。此种行为不仅侵害了他人的财产安全,更严重侵蚀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,扭曲了他们的价值观,社会危害性极大。对于引诱、教唆、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成年人,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,绝不姑息!(供稿:宁远县公安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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